南财应用数学学院字〔2016〕08号
为了加强本科生导师队伍建设,确保本科生导师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把质量关,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意见》(南财大教字〔2005〕128号)的相关规定,应用数学学院特制定本科生导师遴选办法:
一、遴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专业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身体健康。
5、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6、教授、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均应担任本科生导师。
二、遴选程序:
1、需求公布:学院根据学生数向全院教师公布需要的本科生导师工作岗位
2、组织申请:采取申请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名单相结合的申请办法,在需求公布一周内确定申请名单。
3、学院审定: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对申请名单进行任职资格与任职能力审定。审定通过的名单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
4、院内公示: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的名单在院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名单。
5、异议处理。有异议者须向学院办公室提供书面质疑材料,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调查核实后,在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裁决。
三、相关说明
1、指导期内如遇特殊原因,应学院审批,可以调换导师。
2、本细则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意见》执行,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应用数学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