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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应用数学学院关于学生毕业实习的相关规定

作者: 时间:2017-01-08 点击数:

南财应用数学学院字〔2016〕07号

毕业实习是在校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学校教学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对于学生接触社会、了解国情民情、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完善本院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提高毕业实习质量,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学生毕业实习的指导性意见》并结合学院实际,作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 实习目的与要求

1、专业实习不仅是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践教学的重要一环,有利于所学知识的深入理解,更有利于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其目的在于:让学生对本专业领域所涉及的深层次问题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能力,并通过毕业论文的撰写,提高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

2、要求学生通过实习,了解本专业的学科发展和应用前景,尤其是数学在经济学、金融学等学科中的应用。

第二条 毕业实习的时间

毕业实习时间安排在第八学期的第1-8周

第三条 实习方式和实习单位的选择

实习采取分散实习方式。实习单位由学生自己选定,实习内容应与所学专业相关。

第四条 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毕业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实习计划的制定、实施管理以及实习考核等工作。实习的日常活动、日常管理由学生实习单位安排和执行,具体要求请参照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实习手册》。

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宏勇 副组长:时洪波、宋瑞丽

组员:史平、黄顺林、孙成峰、万树文、张文文

第五条 实习考核办法

1、日常考核。实习日常考核委托实习单位进行,考核单由学生带回交至实习指导老师处。学生要遵守所在单位的作息时间和一切规章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努力做好实习单位分配的工作。

2、实习总结和实习报告。在实习结束后返校一周内,学生写出实习总结报告和调研报告。总结报告中要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实习报告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上。学生在实习结束后,还应针对实习单位中的与专业相关的某一个(类)问题,撰写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作为成绩评定依据之一。实习报告等相关实习材料应在实习结束两周内交至指导老师处。

应用数学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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