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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应用数学学院“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或创业计划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

作者: 时间:2017-01-08 点击数:

南财应用数学学院字〔2016〕02号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竞赛,被誉为当代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奥林匹克”盛会。为充分调动我院教职工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以及创业计划活动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与创新创业氛围,根据学校有关管理和奖励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项竞赛的管理与奖励办法。

一、奖励办法的指导思想

此项竞赛的管理与奖励办法,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在“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以及创业计划竞赛中做出贡献的本院教职工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以鼓励和调动全院教职工参与相关指导的积极性。

二、资助的范围、原则与标准

我院教职工指导学生以南京财经大学应用数学学院的名义向学校成功提交“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或创业计划竞赛作品均可获得一定的经费资助。

1.成功提交“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或创业计划竞赛作品参加校级竞赛,每项资助指导教师500元。

2.参赛作品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除获得学校的相应奖励之外,学院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资助:

获得校级特等奖,每项资助1000元,获得校级其它等级奖励,每项资助500元;获得省级奖励,每项资助2000元;获得国家级奖项,每项资助4000元。

3、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时,以最高奖项进行资助,不累计计算。

三、资助办理

根据以上条件,由申请资助人填写资助登记表,并将获奖作品的有关证书复印件等交学院教学秘书处登记备案,学院审核批准,办理资助经费报销手续。

四、附则

1.该经费的使用范围,按学校有关报销规定执行。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应用数学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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