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应用数学学院字〔2009〕04号
实验室主任必须认真贯彻学校和学院有关政策,实行主任负责制统管实验室的教学、科研与科技开发工作,并直接向分管实验的副院长负责。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本实验室工作人员按颁布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2、核查学期实验计划及落实学期实验课程进程计划,并保证其实施,检查实验工作人员的协助实验情况和实践教学进度。
3、根据学校规划和教学要求拟定实验室建设计划,提出年度购置计划,报院领导审批。
4、做好日常及期中、期末的实验教学检查工作。
5、定期组织固定财产的清查,使帐、物、卡相符。
6、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学院领导完成各项教学和科研项目或活动。
7、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学习先进,总结经验,提高实验人员的业务能力、管理水平。
8、本职责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应用数学学院
二〇〇九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