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应用数学学院字〔2009〕02号
1、在学校领导下,负责本学院教学管理各项工作。
2、协助学院院长,参与本学院科研管理、行政管理等有
关工作。
3、主持召开学院教学委员会会议,负责讨论制定本学院教学计划、教改方案、 专业设置、教学改革等各项事宜。
4、完成学校和学院院长交给的其它有关任务。
5、本职责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应用数学学院
二〇〇九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