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数学学院关于排课的若干规定(修订)

作者:时间:2017-01-08点击数:

南财应用数学学院字〔2016〕06号

根据学院现有师资及承担的教学任务,为使教学任务的安排能更加公平合理地落实,同时充分发挥每位教师所长,经院教学委员会研究同意,特制定如下规定,供各系(教研室)排课时参照执行。

1.原则上每位教师周学时不超过16学时;

2.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任课不超过2门。专业课教师可依课程组,从附表中按建议选择拟授课程。课程排设可按轮换制。其余教师可根据教学任务选课;

3.如红山学院有教学任务,新进的博士前两年一般安排在红山学院教学;

4.教师可依据上述原则选课,相关系、教研室负责最后协调,并提供最终课程安排表;

5.系、教研室教研室排课时按专业课(本科生、研究生)、公共课、实践教学课的顺序,相互配合、协调;另外本科生的《数学分析》《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课程应优先保证师资;

6.排课过程中,需要与教务处协调解决的问题由院、系负责沟通解决。

以上规定的解释权属应用数学学院。

应用数学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日

附件:课程选择模块表

第一模块

数学分析(分析学选讲)

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代数学选讲)

概率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选讲)

第二模块

基础与应用数学类

计算数学类

金融数学类

常微分方程

数值分析与实验

Mathematical statistics(数理统计)

运筹学

Stochastic Process (随机过程)

Discrete Mathematic (离散数学)

多元统计学

Abstract Algebra (抽象代数)

金融计量学

数学模型与数学实验

保险精算

实变函数

金融分析方法

泛函分析

统计分析软件

偏微分方程

时间序列分析

复变函数

计量经济学

拓扑学

随机过程

金融经济学

建议选择方案:1. 1+X (X>=1)或者0+X (X>=2) (年轻博士与副教授建议选择1+X (X>=1)),鼓励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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