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应用数学学院关于考试管理的相关规定

作者:时间:2017-01-08点击数:

南财应用数学学院字〔2016〕01号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教学组织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要求,建立完善顺畅的期中、期末考试管理运行机制,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应用数学学院考试管理相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成立应用数学学院考试管理委员会

组长:王宏勇

副组长:时洪波

成员:鲍远圣、史平、黄顺林、程应松、吴波、孙成峰、万树文

李迅、林玲、张文文、李玲风

二、职责分工

1、组长、副组长主要负责期中、期末考试的动员、组织、协调和落实等工作。

2、李迅携林玲、张文文、李玲风负责原来由教务处考务科负责完成而现在下放到学院的各项工作。主要有试卷的送出印刷及接收,试卷数量核对及试卷保管工作,监考安排,考试期间试卷的发放回收等诸环节。

3、系主任负责试卷的考前抽检(核查印刷质量、印刷错误等)。其中公共课的试卷抽检由鲍远圣老师牵头负责,专业课试卷抽检由史平、黄顺林老师牵头负责。

4、其他未尽事项如试卷的评阅、合分、成绩登录等按学校、学院现有规则执行。

三、附则

1、对考试各环节(命题、阅卷、监考等)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按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2、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应用数学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应用数学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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