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
本学期第12周至第13周。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教学周历的执行情况;
(二)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包括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是否有随意调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的情况);
(三)教研室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
(四)教学设施使用、保障状况(教室、实验室、机房等)。
(五)期中考试组织实施情况;
(六)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学生对学校、学院(部)和教师的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的方式
(一)教师自查自评与教风督导组检查相结合
学院(部)教学督导组需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重点检查任课教师在教学工作各个环节执行的规范性。校教学督导组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引导。
(二)组织听课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14]149号),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要做好听课工作,并将听课记录交至教务处,并由教务处转交组织部干部科;各学院(部)组织好公开教学观摩,并做好详细听课记录,并交教务处。
(三)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部)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分析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或建议。
各学院(部)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部)可根据检查的具体内容辅以其他的检查方式。
四、检查材料的处理
(一)各学院(部)根据本通知制定的“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要自留存档,同时于5月6日之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zbk512@126.com),作为学校抽查的依据。
(二)“教师座谈会意见征求表”和“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留课程所在部门存档。其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请予以分类汇总后在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予以反映。
(三)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听课记录,于5月27日前将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由教务处转交组织部干部科;各学院(部)组织的公开教学观摩听课记录于5月27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四)教研室活动记录由学院存档备查。
(五)“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除留本部门存档外,还须加盖部门公章于5月27日之前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进行意见汇总,并将电子文档发至:zbk512@126.com。
附件:1.教师座谈会意见汇总.doc
2.学生座谈会意见.doc
3.南财大听课记录表、听课评价表.doc
4.教学周历执行情况表.doc
5.南京财经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doc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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