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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的通知

作者:应用数学学院 时间:2016-10-31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决定对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按照本科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毕业论文(设计)以论文形式为主要内容的我校普通本科生,在论文定稿之后,毕业答辩之前,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均须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以设计作品或实物制作等形式为主要内容的毕业创作成果,不进行重复率检测。

二、检测流程

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采用我校指定的论文检测系统(PMLC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采取先学生全部自检-学院抽检-学校抽检三个程序,具体说明如下:

1、自检。重复率检测、报告下载和提交等自检环节均由学生自主在论文检查系统中完成,论文定稿后,应立即开展检测工作,并在学院统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答辩前需在论文系统中提交定稿论文检测报告,请检测完成后立即下载检测报告。

学生登录地址:http://njue.check.cnki.net/ 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八位,

教师登陆地址:http://njue.check.cnki.net/ 账号密码同为工号。

2、各学院采用相同的系统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复检,如发现检测结果与毕业生提交的结果不一致,对此论文展开调查处理。学院及指导老

师应及时登录检测系统跟踪了解学生检测情况,并作为答辩资格认定和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3、各学院答辩后,学校教务处采用相同的系统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三检,如发现检测结果与毕业生提交的结果不一致,将对此论文展开调查处理。

三、检测安排

1、2016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均须在答辩前参加检测,各学院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将论文检测具体时间、重复率合格标准公布,并合理安排好检测的相关工作。

2、检测内容为毕业论文(设计)正文部分,从标题、摘要开始,到结束语为止,不包含参考文献、文献翻译等内容。

学生上传文件名为名称为姓名_学号_毕业论文题目

例: 李萍_2120111035_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制度探讨

时间安排:

5 月7 日前,学生上传已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第一次检测,指导教师认真审查每位学生检测结果,给出详细的论文修改意见。

5 月15 日前,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修改意见对各自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并上传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第二次检测(答辩前检测),指导教师认真审查每位学生检测结果,确认最终检测结果。

3、检测后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网络平台中的论文如有更新,需重新进行检测,必须保证论文版本和检测报告一致,否则视作学术不诚信行为。(针对答辩前的改动)

4、检测完毕后,学生须打印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pdf)并由本人和论文指导教师签名,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网络平台“上传论文查重检测报告”一栏中上传检测报告(简洁打印版.pdf),检测合格并材料齐全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四、检测标准

1、检测结果以检测报告中总文字复制比为准,各专业重复率(总文字复制比)的合格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制定,重复率合格标准经学院研讨后报教务处备案。学校检测标准如下:本科生毕业论文分为A、B、C三类:

论文检测重复率(R)

检测结果类别

R≤30%

A

30%<R<60%

B

R≥60%

C

2.依据论文查重检测结果类别(以第二次检测结果为准),分别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A类:查重检测通过,学生可以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是否需要进行修改等具体情况由指导教师分析判断。

B类:查重检测未通过,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时间至少1 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参加答辩或者二次答辩;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C类:查重检测未通过,由学院组织同行专家进行再次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较严重抄袭行为的,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若认定该论文无较严重抄袭行为或文字复制比未达到60%的,要求学生进行修改,修改时间至少2 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参加二次答辩;取消答辩资格的学生,应另选题目进行毕业论文创作,并随下一届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及答辩。

3.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其毕业论文(设计)

的文字复制比必须低于20%。

五、有关说明

1.使用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仅能预防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过程中出现的抄袭、非正常引用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须由指导老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2.毕业论文查重检测未通过者,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论文专项学分,指导教师不计相应的毕设津贴。

教务处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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